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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召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构建全方位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大格局”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3-08-16 00:00:00    浏览次数:243次

8月15日,县人民法院召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构建全方位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大格局”新闻发布会。山西省太岳山国有林管理局、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太岳山分局、山西灵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发布会。


会上,发布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内容及被告人鲁某某、隋某某、王某某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典型案例。


下一步,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将立足审判执行主职主业,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从源头预防生态纠纷发生,并依法惩治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中的违法犯罪活动,深化与检察、公安等部门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方面的协作,以扎实举措打造“跨域协作”样本,不断提升沁源法院生态司法工作的现代化水平,为司法护航沁源美丽图景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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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我们将紧紧围绕协议内容,履行责任义务,增强担当意识,协商解决生态司法实践中的困难和问题,实现在深化协作中的共治共赢,有效护航生态保护,不断提高司法护航生态的能力,切实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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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源县人民法院联合太岳山国有林管理局、灵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山西省森林公安太岳山分局等部门共同起草并签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凝聚起执法、司法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的思想共识,推动形成整体保护合力。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结合县域工作发展,创新环资审判司法理念机制,强化宣传辐射,加强以案释法,为推进新时代县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保驾护航。